.jpg)
.jpg)
附件一:关于君之健翱翔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变更的委托人征询意见函的回函
广东君之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人姓名/名称:
|
机构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名称:
|
委托人证件类型及号码:
|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区号) —
|
通信地址: 省 市
(邮编: )
|
委托人意见:____。(请手写“同意”或“不同意”)
注:委托人应在本征询意见函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8日)向基金管理人书面回复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将设置2021年04月06日为基金临时开放日,不同意变更的基金委托人应在临时开放日前向基金销售机构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基金委托人未在指定日期内回复意见或未在指定的日期内赎回本基金份额的,视为基金委托人同意合同变更(虽回复不同意变更,但委托人未在指定日期内赎回的,视为同意合同变更)。因不同意合同变更而退出本基金的投资者,退出后再次申请参与本基金的,视为溯及同意合同的变更。
本基金管理人在上述退出安排办理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约定渠道发布的生效公告内容。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如有):
|